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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18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5.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方案,组织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推动实现统一的市场监管。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督管理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监督。拟订组织实施全区质量发展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和标准化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对质量认证活动及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3)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开展商标、专利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区委组织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指导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5)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指导监督药师注册。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进一步抓好重大风险防范。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抓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突出抓好药品安全监管,统筹开展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检抽验工作;盯紧盯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提升特种设备事故预防与应急能力;做实做细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广告、价格、质量、网络交易等领域监管执法,深化和巩固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成果,切实保护好各类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力争在查办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扩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市场主体法治意识,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消费者无忧维权,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进一步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市场监管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干部队伍意识形态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人才培养,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建设,增进价值认同、情感认同、文化认同,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39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30名,其中:行政27名,工勤1名,事业2名。退休14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35.8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9.65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项目预算增加59.6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735.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5.8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73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88万元,占91%;项目支出66万元,占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35.8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76.23万元增加59.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19.9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39.7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5.8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4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5.8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9.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19.9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36.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78万元,约占73.49%;国防支出0万元,约占0%;教育支出0万元,约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6万元,约占16.71%;卫生健康支出23.74万元,约占3.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约占0%;农林水支出1.5万元,约占0.20%;住房保障支出46.91万元,约占6.37%;其他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约占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49.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监督举报奖励、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农产品等方面的抽检及检测、整修单位办公楼、“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知识产权专项、普法宣传与公告、基层能及建设支出、质量强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5.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5.5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8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规定比例由单位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6.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本单位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23万元,预计接待180批,共1470人,较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26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1.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调整预算。2024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76万元,比上年增加3.78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单价128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6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66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市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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