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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19   信息来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字号: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5.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体育和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10)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交流活动。

(11)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2)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各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3)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14)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5)拟订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6)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17)负责对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等申报工作。

(18)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提升。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美丽崛起”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增长极。

2、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4年,我们要坚持“生态立区、产业强区、旅游兴区”实践定位和区委“1168”发展思路,紧扣“重大产业项目质效年”经济工作主基点,按照“12345”文旅工作思路,持续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1)坚持一个目标。坚持“旅游兴区”,加快建设具有品牌凝聚力、地方特色吸引力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增长极。

(2)深挖两大资源。依托大瓦山、大峡谷两大特品级旅游资源,坚持拼经济、搞建设,以项目促文旅发展,打造山水画廊大峡谷。持续抓好大峡谷景区扩容提质、大瓦山旅游综合项目、大瓦山旅游扶贫、大峡谷景区游客中心等十大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力争2024年实施文旅项目10个,完成投资4.58亿元,“走上去”争取文旅融合项目资金1200万元。

(3)办好三项活动。围绕“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积极筹办“金龙献瑞 盛世欢歌”龙年迎新文艺汇演;精心筹划,隆重举行铁道兵博物馆开馆仪式;常态化开展“云上瓦山”文化乡村行惠民活动,不断提升文旅事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4)实施四个计划。一是品牌培育计划。不断壮大品牌阵营,重点推动大瓦山湿地旅游区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创建省级小凉山(金口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争创国家级品牌打下基础、铁道兵博物馆争创国家三级博物馆。二是项目引进计划。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推介,包装推出项目需求,引进实力强劲的文旅企业,力争完成2.25亿元的投资签约。三是宣传推广计划。积极融入大峨眉旅游圈、小凉山旅游圈、大渡河风景道等一体化发展。组队参加各级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依托抖音、小红书等互联网营销平台,加强我区优质资源、文旅产品推广。集中优势平台专题推广天府旅游名镇(永和镇),拍摄铁道兵博物馆专题宣传片,推出金灵儿系列衍生产品,组织开展研学活动。四是融合发展计划。抢抓发展机遇,全力推动“交通+旅游”“农业+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等深度融合。配合推进新乐天街、田韵山乡、天星湿地等农旅综合体建设,加大“乡村好物”挖掘,精选“乡村文旅推荐官”,成立大瓦山民宿联盟,举办全区第二届非遗美食比赛。

(5)推进五大行动。一是党建引领行动。认真做好文旅领域行业监管和党建指导,组织2期文旅培训班,做优“兴文促旅”党建品牌,培育一批有颜值有才华的“文旅志愿服务者”。二是遗产保护提升行动。参加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增3项非遗项目及传承人,鼓励和支持乡史馆、村史馆、社区博物馆建设,健全文物保护安全网,讲好文物故事,做好文物传承。三是文艺作品提质行动。进一步提升打造《转转花开》《铁魂》《荞子舞》等本土特色剧目,联合区摄影协会、文联等,创作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文艺作品,增加金口河区“关注度”。四是公共服务提效行动。持续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完成第一批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加大“清单式”“菜单式”服务力度,通过专业人员包片的形式下基层,开展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力争服务群众2万余人次。利用金口河区图书馆馆藏书籍、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平台做好图书借阅、推介等工作,探索24小时自助借阅程序,做实做深全民阅读推广工作。持续抓好青少年体育武术培育,选拔优秀运动员苗子,积极备战全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建设。依托“全民健身日”“百城千乡万村丶社区”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篮球赛、工间操赛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扎实抓好广电民生工程,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和“村村响户户通”运行维护管理,整合水务、防震减灾等部门提高应急广播宣传保障作用,确保重要时段安全播出。五是文旅环境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景区服务设施,不断优化景区服务质量,持续提高旅游舒适度和游客满意度。坚决做好文旅行业安全工作,认真开展文旅市场“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回头看”,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三保”服务质量,持续推出“宠游客”措施,让金口河文旅充满温暖。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区文体旅游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区文体旅游局总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8名。在职人员总数24名,其中:行政4名,工勤3名,事业17名。退休11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文体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文体旅游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87.5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8.71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收入预算787.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7.5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支出预算78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66万元,占66.37%;项目支出264.85万元,占33.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87.5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06.22万元减少218.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减少项目等275.1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56.4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7.5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4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7.5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18.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减少项目等275.1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56.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2.78万元,约占82.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9万元,约占9.75%,卫生健康支出18.94万元,约占2.41%,农林水支出1.5万元,约占0.19%,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约占4.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体育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2.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文体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2.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根据安排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7万元,预计接待39批,共390人,较2023年预算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不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做到节能减排;2024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文体旅游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文体旅游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8万元,比上年增加6.3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地面数字电视全覆盖运行维护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264.8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264.85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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