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
随着金口河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区域不断扩大,原有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及《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拟对金口河区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征收范围进行调整。
现就《金口河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起—8月15日止,征求意见的方式:1、座机号码:0833—2716377(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2、手机:13550557523(徐女士);3、来信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春和路143号3楼(税政股收)。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附件:金口河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金口河区税务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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