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区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区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kh.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请勿修改表格栏目,并逐项填写:手填表格,须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受理点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区政府办公室 金口河区永和镇和平路143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72 1064477383@qq.com 614700
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73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4918 568808856@qq.com 614700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金口河区育贤路18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8383 1377276102@qq.com 614700
区教育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21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23 446183588@qq.com 614700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37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42 3628105067@qq.com 614700
区公安分局 金口河区梧桐街9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3977 1465614522@qq.com 614700
区民政局 金口河区育贤路18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82 1107684469@qq.com 614700
区司法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37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24 2801204986@qq.com 614700
区财政局 金口河区新市街63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163 2124049828@qq.com 614700
区人社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204 2864827737@qq.com 614700
区自然资源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6906 jkhzrzyj@sina.com 614700
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5922  1275106166@qq.com 614700
区应急管理局 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460 2224385426@qq.com 614700
区住建局 金口河区春和路123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5022619 2248748316@qq.com 614700
区交通运输局 金口河区新市街31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50 619735534@qq.com 614700
区水务局 金口河区春和路2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21 576527411@qq.com 614700
区农业农村局 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村村1组为农服务中心3楼) 09:00-12:00 14:00-18:00 0833-5119046 1300252452@qq.com 61470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5333 182303002@qq.com 614700
区卫生健康局 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3组官村社区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41 24091041@qq.com 614700
区审计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51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81 249775954@qq.com 614700
区统计局 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5810 252157185@qq.com 614700
区乡村振兴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73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6050 343793269@qq.com 614700
区行政审批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69号 09:00-12:00 13:00-17:00 0833-2718766  113354129@qq.com 614700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69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201 2258964563@qq.com 614700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69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6009 65253915@qq.com 614700
区供销社 金口河区和平路167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15 695798172@qq.com 614700
区医疗保障局 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6986 450273882@qq.com 61470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口河区新市街65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2778 jkhqscjgj@163.com 614700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6619 448035729@qq.com 614700
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桠溪村2组230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05 921162196@qq.com 614700
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2组36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5022814 2596144626@qq.com 614700
永胜乡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永胜乡民主村三组64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01568 2584517402@qq.com 614700
永和镇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永和镇官村社区红华门党校二楼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06406 752840890@qq.com 614700
金河镇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金河镇金河路266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71449 2689372572@qq.com 614700
区信访局 金口河区和平路141号 09:00-12:00 14:00-18:00 0833-2711077 1012218290@qq.com 614700

注:1.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该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申请。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六)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6.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行政机关将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附件1: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

附件2: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doc

. 主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信息中心
电话:(0833)2711146 传真:(0833)2711165 旅游咨询电话:2711985
网站标识码:5111130003 蜀ICP备07001422号
党政机关标识 政府网站找错
川公网安备案号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